其实经营渡假旅馆3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特种行业**证,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经营渡假旅馆3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
1、**条为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市经营接待中外旅客的宾馆、旅社、饭店、渡假旅游村、招待所、休养所、客栈(以下统称旅馆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必须按本细则进行管理。第三条开办旅馆的房屋结构除必须符合《*******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一)房屋建筑坚固,总台、楼层服务台设置合理适当;
3、(二)应单独设置行李房和贵重物品寄存柜;
4、(三)客房底层和楼面通道以及可爬越的客房门窗要有防盗装置,客房门不得安装内锁、内闩;
5、(四)旅馆总床位不得少于20张,不得设置双层床,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
6、(五)利用人防地下设施开办旅馆,除必须符合厦门市人防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设有通风防潮设施;
7、(六)与居民住宅、**、企事业单位用房同幢楼房的旅馆,应有**门户进出。第四条个体旅馆业必须持有房屋有关证明。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报经****审核,发给《特种行业**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包括试营业)。第六条旅馆歇业、转业、迁移、租赁、承包、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更改消防安全设施,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区(县)****办理相应的手续。第七条旅馆业从业人员必须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非本市常住人口必须申报暂住户口,经****审核,接受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发给服务证章后,方准上岗工作。第八条旅馆业负责人必须遵守**法律,负有维护经营场所治安秩序和旅馆安全的责任,建立和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积*组织从业人员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查破各类**,并接受****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旅馆根据规模和人数建立相应的治安保卫组织,100张床位以上的涉外宾馆应建立保安部或专职保卫人员,其他旅馆80张床位以上要配备专职保安员,80张床位以下按片、段招用*用保安员,接受****指导。第十条旅馆必须建立以下治安管理制度:
8、(一)住宿登记验证制度。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按**局制定的旅客住宿登记表进行登记,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住宿应按**部制定的住宿表登记,登记时要认真查验旅客的居民***、境外宾客的入境**,严格执行分类住宿、分类管理制度。对以**名义包房住宿的,要查验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但双方都是境外人员的除外。
9、旅馆对住宿情况要当天汇总,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簿》保存备查。旅客住宿登记表保存期为3年,旅客住宿登记簿保存期为5年。
10、个体旅馆要将《旅客住宿登记表》于当天23时前报送当地***查验;接待境外旅客住宿的旅馆,登记表要在24小时内报送****。
11、(二)财物保管制度。旅馆应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旅客寄存的行李和贵重物品,保管人员要严格财物保管登记、领取和交接手续,防止错发、丢失、冒领。要注意查询旅客有无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及可疑物品等,一经发现立即报告,经旅馆负责人或保卫组织同意后,要求旅客开包检查,按规定处置。
12、(三)门卫访客制度。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查验旅客《住宿证》和来访客人的居民***,严格来访登记,防止不法**混入旅馆。
13、(四)值班制度。大中型旅馆总台、楼层服务台应实行值班制度,10张床位以下和个体旅馆应实行夜间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掌握旅客和来访人员情况,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
14、(五)防火安全制度。旅馆内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有专人管理保养维修,确保临警完好。旅馆的通道和楼梯禁止堆放物品。专人保管消防**匙,保证随时畅通。
15、(六)旅客遗留物上缴制度。旅客遗留的物品。旅馆要妥善保管,并设法归还原主。经招认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登记造册上缴所在区、县****处理。
16、旅客遗留的**物品和***,应有专人负责收缴,及时加封上缴所在区、县****,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严禁私拿和扩散。
17、(七)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对****下发的通缉协查单,旅馆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传阅、核对,协助****查找通缉在案的**和赃物,查控时间一般为3个月。
18、(八)查验报告制度。旅馆负责人每天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当天住客情况进行查验、汇总登记。发现违法****,行迹可疑人员或发生**事故,旅馆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旅馆保卫部门或所在地****,并采取措施,控制**,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不得纵容、隐瞒。危急**要立即组织抢救。
旅馆业***特种行业**证***可以不用年审吗
根据《行政**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但现实中,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证》年审,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精神,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不处罚,同样,行政**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乱作为。
我的理解:根据《行政**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赋予了行政**对被**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的权利。且检查时,行政**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人报送有关材料。这一职能足以替代年检年审。
具体规定详见下列通知中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年审的规定。
浙江省**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厅发布文号:浙公通字[2006]5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修订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细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对原先已获得****批准,但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原则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工作。
(二)申请开办旅馆应当提供的材料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及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8.****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提出。****受理申请后,应当派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特种行业**证》。
二、关于接待旅客住宿浴室的管理
接待旅客住宿的浴室(简称'宿夜浴室'),是指通宵营业,可以接待顾客住宿及通宵休息的各类洗浴场所。开办宿夜浴室,应当向****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证》(**证中'经营范围'填:宿夜浴室)。对原先已经开办但未申领《特种行业**证》的宿夜浴室,必须在2006年6月1日前向****申领取得《特种行业**证》,超过时限未取得《特种行业**证》的,不得通宵营业。继续营业的,将依照《细则》第十一条**项规定处罚。
开设于宾馆、饭店、渡假村等旅馆单位内的宿夜浴室,由该旅馆单位直接经营的,应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盗、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审验合格后,可以直接在原证的经营范围上加注'宿夜浴室'(需加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专用章)或重新换发《特种行业**证》;属于转让或由他人承包经营的,应另行申领《特种行业**证》。
宿夜浴室应当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明确表示要宿夜休息的洗浴人员;
(2)凌晨2时至清晨7时进入洗浴场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员。
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临时居民***》及《军*证》、《****证》、《军*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件进行登记。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件种类及号码。旅馆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并在1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必须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境外人员住宿,还应当登记国籍或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签证或签注的有效期、入境事由等内容。
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件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四)未携带有效***件的人员信息登记
未携带有效***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开具***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如单独一人到旅馆要求住宿的,旅馆可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民警依照《细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对旅馆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人民**工作**,并对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书面记录,检查记录由执行检查的民警和旅馆负责人或安全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民警对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对需要抽取少量客房进行核对的,应当经县级****同意。核对工作可以由民警进行,也可以由旅馆工作人员进行。民警负责核对时,一般应由旅馆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旅客出示工作**,说明来意,尽量取得旅客的配合;由旅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时,民警应当随同监督。进行核对身份时,民警不得随意进入客房进行检查。
《细则》第九条**款规定所称的检查是指旅客住宿的房间已成为实施违法活动、**违法***或藏匿违禁物品的场所,**民警需要进入房间抓获违法***、收集违法活动证据、查处相关违法活动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检查证明文件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款之规定办理的《检查证》。
**民警需要对客房内的*****实施抓捕及搜查的,按照**办案的有关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依据《行政**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不再对旅馆《特种行业**》实施年审制度。对旅馆业经营者有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处罚。
新《细则》实施后,各地要全面组织旅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通宵经营浴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细致地宣传新《细则》中的新规定,讲解旅馆业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真伪鉴别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和发现控制违法**人员及行为的能力。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关于经营渡假旅馆3和特种行业**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